第(3/3)页 那不是吃货的力量。 绝不是! 只是术业有专攻而已。 团哥处理那些药草的手法早已经很娴熟,一大捆的树根树叶啊什么的,他一个人很快就处理好了,然后在他的分派下,晚餐的烹制,正式开始。 忘了说了,上次的那些天里,团哥一步步成长为了有实无名的厨师长。 方哲有点怀疑他是不是有着前世蜀地男儿的魂。 就不知这位体格能与施瓦辛格媲美的汉子,是不是也是耙耳朵。 一行二十九人。 去除方哲。 去除小江团哥等五人。 新人二十三位。 问,征服二十三位大汉,需要多长时间? 答,一顿饭的时间。 吃饭时的饕餮,自不待言,无须描述。 而一顿饭之后,方哲已经成了他们仰望的神。 这就是药师吗? 太恐怖太可怕…… 不,太神奇太神圣太令人敬重敬服了…… 二十三位大汉,只想把他们的往后余生,统统都交给方哲。 #只负责我们的吃饭就好# #不需要包住,只需要包吃# #我可以为你去死,只要死前让我美美地吃上一顿# 有这么夸张吗? 答案是并没有。 方哲拿过来的只是调味料,而不是惑心木迷神草。 只不过,这一餐的震撼,却是如暗夜里的电闪雷鸣一般,深深地刻印在了二十三位新人的感官和意识之中。 那是普罗米修斯的从天上到人间,为大地带来了第一把火。 那是孩子断了母乳后,吃到的第一块肉。 或者,实际点的。 那是烤羊肉第一次品尝了孜然,那是涮羊肉第一次接触到韭菜花。 那是汤锅里第一次引入了麻辣。 那是你第一次吻上了情人的唇。 什么,你说你没有情人? 那快去找呀! 一时找不到,那就去吃。 圣人说,唯食以及色,此生不可缺,没有食的时候就去色,没有色的时候就去食。 此二者,人生及人身之大欲焉。 顺为人来逆为仙。 然则。 人有时欲为仙,仙有时欲为人。十万红尘青尘里,俱于此中颠倒颠。 第(3/3)页